• 德和衡律师为惠州市泰华机械有限公司私募债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3-02-25

    2013年1月23日,惠州市泰华机械有限公司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丁旭律师和高森传律师为本次私募债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依法出具了专业法律意见。
    惠州市泰华机械有限公司本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00万元,其中优先级债券4800万元,劣后级债券1200万元,优先级债券持有人对债券的受偿权优先于劣后级债券持有人。该种将债券划分为“优先级债券”与“劣后级债券”的方案设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私募债券发行案例中尚属首例,德和衡律师在该方案设计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客户及其他中介机构的一致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