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家!温贵和、甘永辉律师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审查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6-04-11
近日,由集团合伙人、北京德和衡前海律师所主任温贵和律师,集团合伙人、前海所管理主任甘永辉律师为深圳市盈信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成功通过中国基金业协会的审核,成为业内首家已登记尚未备案私募基金产品的私募基金管理人法律意见书。盈信德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由此成功完成登记备案。
2016年2月5日,中国基金业协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备案时需要专业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私募业务成为律师行业炙手可热的业务领域之一。但因部分律师专业知识不足、基金协会的规定模糊,加之审核标准高等因素,致使行业内出具此类法律意见书处于较低的通过率。面临机遇和挑战,德和衡前海所律师坚持以“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服务理念为客户出具每一份法律意见书,提供每一次法律服务,以优质高效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与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