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防范论坛成功举办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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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10月27日,《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防范论坛在中国金融信息中心成功举办。本次论坛由中国金融信息中心、上海市突出贡献专家协会、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主办,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德和衡上海所”)承办。论坛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健民律师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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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首先由北京德和衡(上海)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高级合伙人黄贤文发表致辞。黄贤文律师表示,党的二十大进一步指明了党和国家事业的前进方向,提出要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律师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力量,期望上海所发挥专业优势,为国家法治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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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后,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金融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张云发表致辞。张云教授表示,私募基金作为具备高技术性特征的长期金融产品,为我国奠定坚实物质技术基础,推动高质量发展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本次论坛意为聚集私募股权基金当前发展动态、展望未来发展趋势,通过行业人员的深入沟通交流,寻求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防范理论上的突破,以及实践中的路径,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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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主题演讲环节,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樊健就《论信托法作为私募资管产品基本法的定位》进行主题分享。樊健教授首先指出了当前私募资管产品基本法定位出现的学理争议及实践困扰。随后从财产独立性保障、受托人义务与责任规制,以及投资者利益保护等三个方面,详细论述了信托法作为私募资管产品基本法的重要价值,并进一步阐述信托法对于公司制及合伙制私募资管产品的不同适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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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德和衡公司业务中心副总监王悦建做了《私募基金投后治理——从<公司法>修订谈起》的主题分享。王律师首先介绍了公司法修订背景下的公司治理变化趋势以及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概况,并详细分析了在私募股权基金投后治理过程中,对于知情权、选任管理者权、表决权等权利的博弈,以及权利行使的边界。最后,王律师总结了基金的投后治理应当关注公司法修订中私募基金投后管理的变化趋势,注意投资优势向被动管理转化中的文本衔接;注意主动投资和被动管理的关系;适当行使私募基金参与投后治理的权利,注意和退出的逻辑相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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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景盛以《私募基金合规体系——国资私募基金监管政策解读》为主题进行分享。张律师首先对国资私募基金的监管概况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总结了国有私募基金的分类和不同资金来源、设立国有私募管理人应当注意的重点事项。随后,张景盛律师详细分析了私募股权基金在募集、投资、管理、退出等不同阶段关于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投资阶段监管重点、国有权益登记、基金退出方式等方面的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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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魏小平对上半场的三个主题演讲进行了点评。魏小平先生认为上半场三位演讲嘉宾带来的主题分享不仅有详细法条梳理,还有丰富实践案例参考,可谓“干货满满”;并以自身所遇真实案例为引,表示演讲嘉宾的主题分享有效解答了现有的困惑,期待与德和衡上海所律师的进一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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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半场的主题演讲由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和衡上海所企业重组与破产业务中心执行总监侯平分享《私募基金退出清算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退出路径与分析》拉开序幕。侯平律师首先以一句“能募善投是本事,会管知退是高手”的开场白,强调了当下私募基金退出的重要性,并详细分析了基金管理人在清算中的权利义务以及清算责任,随后着重介绍了基金清算的方式、流程、不同组织形式的基金清算异同以及触发基金清算的常见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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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苗在超律师就《私募股权投资僵局的处置——以<公司法>修法为视角》在线上展开主题分享。苗律师首先介绍了当前私募基金法律纠纷逐年增加的现象,并就公司型私募基金的退出与维权方式、中小股权维权的法律风险、公司法修法下私募股权风险防范等方面展开详细的阐述。在分享过程中,苗在超律师以自己独有的争议解决“降龙十八掌”之方法,结合其操作的实际案件从公司法修订的角度讲解了私募股权投资僵局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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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争议解决业务中心总监孙晶以《私募基金争议解决——从典型案例分析》为主题进行分享。孙晶律师指出我国私募基金争议已经完全呈现出和以往实践不同的一个方向,包括是否选用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是否按监管裁判;刑民交叉的程度;以及利益平衡的考量等等,并结合自己代理的仲裁案例,就“对赌协议”“名股实债”“名基实债”等私募争议的重大复杂疑难案件解决分享了自己的实战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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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勤中国企业重组服务全国副主管合伙人赫东先生对下半场的三个主题演讲进行点评。赫东先生结合自身作为重组财务顾问的执业经历,对三位演讲嘉宾分析的私募基金发展趋势表示认同,强调了化解疫情以及经济形势变化给投资带来的影响,为被投企业实现价值重塑的重要性,并提出了为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引入新的方法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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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福利赠书环节,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联席合伙人、德和衡公司业务中心副总监王悦建对其热销著作《公司控制、股东权利和章程设计》进行了简要的介绍,并向在场来宾赠送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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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坛持续近3个多小时,现场、线上热度不断,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德和衡上海所主任金耀对本次论坛进行总结致辞。


      金耀主任表示本次论坛由私募基金团队、公司团队、破产团队等三个团队合作举办,各团队凭借其在各自法律领域的丰富经验与深刻研究,从不同角度对本次《公司法》修改背景下私募股权基金法律风险防范进行了解读。这种专业细分与融合贯通的模式高度契合德和衡上海所的业务发展战略以及四化业务建设,体现出了“市场化、团队化、一体化、专业化”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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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是我国推动高质量发展,奠定物质技术基础的重要金融产品。随着《公司法》的修订以及私募基金监管的加强,面对新的机遇和挑战,德和衡上海所将进一步发挥我们律师的专业优势,不断为国家法治建设发展贡献专业力量,为客户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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