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业务中心高度关注数字时代商业和技术前沿法律问题,中心内主要合伙人均有十年以上本领域律师执业经验或科技类企业公司法务经验,且在各自的执业领域担任着相关专业委员会委员职务。中心成员为各类型客户提供了包括互联网信息服务、电子商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网络安全合规、境内外个人信息和数据保护、文化娱乐与影视游戏、知识产权、互联网争议解决、互联网金融、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服务等领域法律服务,凭借精湛的专业技术和有口皆碑的服务质量获得广泛赞誉。


       2022年伊始,我们回顾过去一年的业绩,总结积累经验,共同展望未来,期待为客户提供更加创新优质的法律服务解决方案。


       08、南钢股份数据治理合规项目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客户是工业制造业的领先企业,在数字化转型方面极具预见性。该合规法律服务项目主要辅助结合客户的数据质量治理项目,目标是确保数据治理项目过程的合法合规性保障,针对电商平台等几个数据监管关注的对外平台,完善对外规则和产品数据处理规范,同时通过本次项目提升集团内部对于数据合规以及新数据立法的关注度和整体的文化传导。


       案例/服务评析


       项目符合国家数据安全、工业数据、重要数据的监管趋势,将数据的合规和规范要求贯穿到制造业企业的数据全生命流程中。同时律师法律服务与数据资产治理进行有效融合,资产保护、技术防护的同时贯穿监管和合规的原则及红线,实现动态数据合规体系的搭建。项目涉及客户大量数字化系统,需要律师具备专业法律能力的准确判断以及对行业和技术的快速理解能力,该项目体现了律师协助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可提供的有效支撑。


       主办律师


       辛小天、周杨、史蕾、江智茹、杨雪娇、郑茂锋


       09、某电商平台网站赴港上市数据合规专项审查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某电商平台于2021年年初选择赴港上市,并在年中向香港交易所(HKEX)递交申请表格。由于《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稿和《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相继发布,并伴随着滴滴出行事件的重大影响,平台数据合规问题受到HKEX的高度关注。鉴此,平台希望聘用专业数据合规律师对其平台数据安全及个人信息保护业务的合规性发表法律意见,供HKEX参考。


       案例/服务评析


       本项目最大难点在于现行法规的高度概要性和不确定性导致的法律适用难度,以及项目进展过程中新法规和征求意见稿的频频颁布而导致的法律意见发表准确性的困难。例如,《数据安全法》的核心制度为数据分类分级制度,理论上所有企业均应适用,然而对于制度如何量化和落地却缺乏进一步的细则,导致难以判断企业是否全面履行义务;再如,由于仅存的指导法规《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尚未正式生效,因而对于已经存在的个人信息跨境传输风险只能依照《个人信息保护法》及相关征求意见稿判断企业的最低合规义务基线。


       主办律师


       周杨、史蕾、辛小天、杨玥祺


       10、某快递物流企业美国员工数据合规项目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某拥有全球业务的快递物流企业在美国部分州雇佣有员工,并将员工信息传输至中国服务器,与中国员工信息共同管理。考虑到员工数据存在跨境流动情形,企业希望了解美国本地所涉州的员工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以及这些政策所涉及的员工信息向中国传输的管控要求。在此基础上,企业希望针对美国员工数据管理制定全面的制度文件,以及补强现有的员工个人信息使用的合规文件。


       案例/服务评析


       本项目的挑战集中在对于美国各州法规的调研和落地应用上,以及在理解中美关于员工个人信息保护差异的基础上,为美国员工信息保护制定相应的制度及授权文书。在项目进行过程中,我们与美国律师共同协作,对客户美国员工数据现状进行了全面摸排和分析,并结合美国法规主要关注点(例如公民信用档案、犯罪记录、历史薪酬等)对现状中存在的风险进行了评估并提供解决方案。


       在上述咨询结论基础上,我们制作了《员工授权书》《背景调查授权表》《员工手册》《监控政策》《员工数据保存期限建议表》等制度和文件,完成项目并达到了客户预期的对美国员工数据进行管理的目的。


       主办律师


       周杨、史蕾、辛小天、杨玥祺



       11、某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二审)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我方代理某商标撤销复审行政诉讼二审阶段。本案商标为委托人长期使用的主商标,被第三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以连续三年不使用为由提出撤销申请。委托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了商标在商品上的使用证据材料,但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认定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无效,诉争商标予以撤销的决定。委托人不服该决定,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复审并再次提交使用证据后,委托人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认为委托人使用证据无效,诉争商标予以撤销。委托人不服该决定提起诉讼,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驳回了委托人的诉讼请求,维持了撤销决定。委托人商标面临被撤销的风险。我方接受委托人委托就该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案例/服务评析


       该商标撤销案件案经过商标行政阶段两次审查,一审法院司法审查,均认定委托人提供的使用证据无效,委托人持续使用多年的商标面临被撤销而无商标可用的风险。本案主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仔细分析了委托人在原案件中提交商标使用证据上存在的形式缺陷和法律瑕疵,协助委托人从其已经真实有效使用的证据中整理并从证据形式上予以完善,并作为新证据予以提交。最终,该案我方委托人获得胜诉判决,二审法院撤销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一审行政判决书;二审法院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商标撤销复审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针对上诉人商标所提出的撤销复审申请重新作出决定,委托人的主商标在其核心商品上的注册予以维持。本案使得委托人真实有效并长期稳定使用的商标得以继续维持而委托人可以继续使用该商标,有效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正常的市场和社会秩序的稳定。 


       主办律师


       崔春花、樊培伟


       12、某商标异议答辩事宜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我方代理某商标异议答辩事宜。本案商标为委托人长期使用的主商标,被第三方提出异议,面临不予注册的风险。


       案例/服务评析


       在接受该案委托后迅速反应,本案主办律师在审核异议通知书及证据材料后, 提供相关意见、协助委托人搜集整理证据材料、 撰写并提交异议答辩申请。最终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该异议不成立,商标予以核准注册,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主办律师


       崔春花


       13、某公司与离职员工竞业限制纠纷案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公司与员工明确约定,签有竞业限制协议的员工离职后,负有向公司提供社会保险缴纳记录证明材料或其他与体现工作关系及就业状况信息有关的材料,若未提供需要向公司退还补偿金并支付违约金。该员工离职后,经公司再三要求该员工始终以“未工作”、“准备考研”等理由拒绝提供社保。但庭审时该员工又承认已入职其他公司。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流程,最终由员工退还补偿金,并驳回了公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案例/服务评析


       劳动者离职后,如果不主动提供或者提供虚假任职情况,用人单位很难判断劳动者是否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本案确认了要求劳动者提供任职材料作为发放补偿金前提的合法性。但劳动者是否违反竞业限制的举证责任仍在用人单位处,若用人单位无法举证,仅以劳动者未提供任职材料为由要求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主办律师


       赵心纯、王杰


       14、主播违反独家直播协议合同纠纷案


       该案例/服务背景介绍


       某电商平台的运营主体公司与主播签订了独家直播协议,约定该主播仅能在该平台直播,否则需要支付以直播成交额为基数的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该主播违约后,公司起诉要求主播继续履行独家直播协议并支付违约金。法院最终驳回了要求继续履行的诉请,并大幅度调整了违约金金额。


       案例/服务评析


       独家直播协议涉及主播人身,具有明显的人身属性,即使诉讼请求中已明确继续履行的内容是“要求主播不去其他平台直播”这样的消极不作为义务,法院仍认为该诉请具有人身属性,不予支持。


违约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兼顾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确定金额,其中最具参考价值的应当是主播在合同履行期间的收益。因此,签有独家主播的公司应当定期与主播确认收益,以防将来发生争议时主播收益不清或主播否认数据的真实性。


       主办律师


       赵心纯、王杰



数字经济与人工智能业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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