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黄勇教授在第二届法律实务学术年会上发表主题演讲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1-02-03

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
竞争政策与反垄断法的新思考
黄勇教授:
特别感谢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再次邀请我参加第二届的学术研讨会。
我们知道,律师事务所最终一定是实务导向的,但栾少湖主席领导德和衡将敏锐的社会直觉与学术研究相结合的方面做得非常好。虽然今年因为疫情,会议规模不得不缩小,但听说今天还有网络同步直播,这其实是传播观点、为我们社会做贡献的典范。祝愿我们第二届学术研讨会成功,德和衡越做越好,越做越广泛。我已经去过德和衡北京、深圳、俄罗斯圣彼得堡和莫斯科分所,正如蒋琪博士在刚发布得新书里谈到的,10年的发展很快,大家也一直在见证。
去年到今年,《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不仅是法律界的一件大事,也是全社会人关注的一件大事,我在不同的场合也是在不断地学习、研究、探讨。《民法典》的颁布和实施不仅关乎法律人的仪式感,更重要的是它在私权保护、法官裁判和经济发展方面的意义。
同时还值得关注的是,中央政治局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强化反垄断”,这是我所在的研究领域的大事。在云南调研的时候,我没想到提到反垄断法大家都说了解。实施还不到13年的中国《反垄断法》为包括老百姓在内的社会各界所知悉,对我们学者来讲是一个幸事。但更重要的是,在不到13年的发展历程中,我们还可以看到《反垄断法》第9条中“竞争政策”的概念,随着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进入了国家顶层设计的视野,并成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要求,这是非常不容易的。
过去,我们可能更熟悉代表着国家和政府主导的产业政策,随着我国经济从高速增长阶段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财政收入增长放缓,需要更多地依靠竞争政策。从2015年开始,就有中央文件陆续提出逐步确立竞争政策的基础性地位,现在已经发展到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并且地方也在逐渐落实。北京市两会已经闭幕,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和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已经写入法定文件,后续可能还会看到更多的地方将相关内容写入文件。世界反垄断法100多年发展的历史表明,市场经济越发达,《反垄断法》的作用越大。在今天的场合下还可以加上一句,市场经济越发达,律师的业务也会越来越多、越来越专业。比如知识产权与反垄断、平台经济与反垄断、数据与反垄断,都要下功夫在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个案中不断加深研究。
关于强化反垄断,当下的平台经济反垄断可能就是一个热点问题,尤其是在中国,这个问题更具特殊性。我们的平台经济企业的资本结构已经实现了国际化,但产业主要在国内,未来还有从中国走向世界的巨大发展空间,同时也发挥平台经济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方面的潜力和作用。因此在监管的过程当中,要通过执法落实好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支持平台企业创新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的要求。去年11月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了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社会热议。反垄断指南的属性,立法法中并没有明确,但从全球的实践来看,它是执法思路、企业合规的重要依据。所以未来指南当中,可以不界定相关市场、必需设施、竞争损害的分析等方面条款,还要更加清晰和明确。
最后我想表达的是,很多理论和实务专家都在研究美国、欧洲的规定和案例。关于我们如何去借鉴国际经验,我认为总的原则可以借鉴,但中国的平台经济、数字经济,有我们自身的特点、价值观,也有特殊的产业发展轨迹,同时我们也有多法共同治理、多部门协同监管的优势,我们要注重发挥这样的优势。比如对于类似的行为,可能同时涉及《电子商务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对于平台经济特别是互联网企业的监管,有市场监管、行业监管、安全监管。特别对于律师实务而言,适用的法律不同,所涉及到的思维、要件、标准、程序、责任,都会不一样,这和美国跟欧洲有着巨大的差异,我们在做研究的时候要把这些作为考量的因素,大家在开展业务的时候也要予以考虑。
最后,祝德和衡律师事务所越办越红火,祝大家身体健康,春节愉快,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