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和衡律师团队成功代理国内某企业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裁决书于台湾地区认可并执行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20-04-23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仲裁与ADR团队负责人姚远律师及其团队与台湾地区律师合作,代表福建某光电企业申请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书在台湾地区法院进行认可和执行。经过代理律师的不懈努力和专业工作,台湾地区新竹市地方法院做出认可该仲裁裁决的裁定。

       该仲裁案件系福建某光电企业与其台湾供应商的买卖合同纠纷,由姚远律师及团队代理,仲裁请求全部得到支持。由于被申请人台湾公司在大陆没有可供执行财产,遂向台湾地区法院提起认可和承认国内仲裁裁决的司法程序。

       作为大陆和台湾地区之间为数不多的相互认可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案例,本案的成功认可和执行将进一步表明两岸司法机关对于跨境仲裁裁决的友好态度和预示着未来会有更多两岸仲裁裁决互相认可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