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3日,山东沂南扶贫社会效应债券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成功发行。该单债券为全国首单社会效应债券,全球范围内屈指可数。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高涛律师、高森传律师、合伙人赵井海律师、史森森律师为该单债券发行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该单债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采取非公开定向发行方式,金额为5亿元,专项用于沂南县扶贫特色产业项目、扶贫就业点、扶贫光伏电站、扶贫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配套等“六个一”扶贫工程。

    社会效应债券2010年起源于英国,由于可以有效平衡各方利益,更有效地推动社会福利落地,同时可以促进政府服务职能转变,减轻政府当期财政支出压力,受到各国的普遍欢迎。

    山东沂南扶贫社会效应债券的成功发行,是社会效应债券模式与我国精准扶贫工作相结合的重要创新成果,为发挥市场化机制的作用,缓解脱贫攻坚资金供需时间不匹配的矛盾,整体统筹和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各项工作,提高扶贫服务供给效率和效益,提供了可行的金融解决方案。同时,进一步丰富了银行间债券市场产品体系,增强了对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融资服务功能,对于拓宽市场主体社会责任投资渠道,实现债券市场与社会事业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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