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集团知识产权团队陈浩律师代理的美国诺博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与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争议商标无效案件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撤销涉案的第23、24、25、26、28类争议商标。该商标争议案历时三年,至此,成功帮助该美国公司撤销了全部争议商标。
   “X-STATIC”是由美国诺博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早年为其开发出的一种镀银纤维而独创的商标标识,具有极强的显著性,经过长期使用已享有广泛盛誉,并在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多个相关类别获准注册。但在中国大陆却被与其有过合作关系的上海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在第23类“长丝;纺织线和纱”、第24类“纺织纤维织物;纺织织物”,第25类“服装;工作服”,第28类“护臂;护腿”等商品上抢注。美国诺博公司多年来通过商标异议等多种程序皆未能解决此事。为了解决上述纠纷,该公司委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代理相关商标争议案件。
    陈浩律师及其团队通过与美国诺博公司反复沟通,制定了详细的维权方案,明确了商标法中的“代理人”包括基于商事业务往来而可以知悉被代理人商标的经销商,并进一步收集证据论证本案中被申请人未经授权违反诚实信用原则,以不正当手段抢先以自己名义注册被代理人(即美国诺博公司)已经使用并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是一种不正当的恶意抢注行为。本案律师收集大量中国及美国证据,最终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我方撤销理由成立,第23、24、25、26、28类全部争议商标均宣告无效。上述争议商标的成功撤销有效制止商标抢注行为,挽回了美国诺博公司在中国大陆商标使用上的不利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