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和衡律师六份私募基金管理人备案法律意见书已获得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
- 来源: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日期:2016-05-12
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并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要求新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或已经成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但尚未发首支产品的,需要专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在此机遇与挑战之下,德和衡律师积极学习新规则,潜心研究协会要求,恪守“专业专心、专才专注”的服务理念,为私募企业客户提供专业、细致和高效的法律服务。
截至2015年5月10日,北京德和衡律师所已有六份法律意见书通过协会审核,分别由北京的孟庆君、白杨律师团队、上海的汤华东、殷思亮、赵可青、包俊刚律师团队、深圳的甘永辉、温贵和律师团队率先完成。目前,北京德和衡律师所的通过率在全国律师事务所排名中位列第二,在高质量的同时还保证了快速度,充分展示出本所律师在私募领域的优势和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