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柳善瑞
- 合伙人
- 山东济南
- 争议解决业务中心
-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 电话/Tel:
- E-mail: liushanrui@deheheng.com
1995年11月至1998年6月,莱芜市第二律师事务所、莱芜市律师事务中心 律师
1998年6月至1999年11月,山东汶水源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
1999年11月至2019年3月,山东鲁浩律师事务所 副主任、党支部书记、主任
2019年3月至2020年10月,山东德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高级联席合伙人
2020年10月至2022年12月,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高级联席合伙人
2023年1月至今,北京德和衡(济南)律师事务所 党支部书记、权益合伙人
民商事争议、医疗纠纷、企事业法律顾问、行政诉讼
代表案例:
2004年“非典”期间,本人指导办理的13名赴阿联酋打工的民工劳务受骗案件,被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当年度全省十大案件之一。
服务“三农”,扎实开展了“一村一顾问”工作,并在2017年11月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进会议上作交流发言。
曾连续8年担任原莱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连续25年担任莱芜及及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代理并成功调解的91位购房户与开发商之间的纠纷,获得当事人“高风亮节”的牌匾称赞;先后为13名、18名农村妇女儿童赢得土地补偿款的两起案件,被当事人赠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锦旗和“铁肩担道义,依法护民权”的牌匾赞扬;代理的杨某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获得了当事人“正义的守护者,人民的好律师”的锦旗表扬。
社会职务:
济南市律师协会监事会副监事长,济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济南市第二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兼职调解员。
荣誉:
2006年1月,被莱芜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十佳律师”
2007年5月,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青年联合会、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山东省优秀青年律师”
2008年1月9日,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评为“全省优秀律师”
2012年1月10日,被山东省司法厅评为2011年度“全省司法行政工作先进个人”
2019年12月7日,被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评为“律师制度恢复重建40周年济南市优秀律师”
多次获评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工作者”等荣誉
